职业危害因素1-溴丙烷
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(OSHA)和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研究所(NIOSH) 联合发出警告,对接触 1-溴丙烷导致的职业健康危害和控制策略做出了解释[1]。 1-溴丙烷(1-BP)是一种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无色液体(CAS 106-94-5),具有相对难燃、 适中的蒸气压和稳定的性质,是对环境友好的有机溶剂,替代氟氯烃广泛用于金属精密仪器、 光学仪器和电子元件的清洗,在许多喷胶、干洗剂和气溶胶溶剂中有使用,同时也作为化工 原料用作在农药、医药、染料、涂料的生产中[1,2],越来越多的人在工作中会接触到 1-BP。
1-BP 主要以蒸气或喷雾的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,同时也可经皮肤接触吸收,对眼、 粘膜、上呼吸道和皮肤有刺激作用,但慢性毒性远比急性毒性高,长期暴露 1-BP 具有明确 的神经毒性,会出现头痛、眩晕、言语含糊、意识丧失或失常、行走困难、肌肉抽搐等现象, 有的会出现手臂或腿知觉丧失,这些中毒症状在 1-BP 停止暴露之后还可能持续存在[1]。复 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曾对接触低浓度 1-BP 的工人进行过外周神经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 影响的调查,发现在时间加权平均浓度(TWA)平均值达到 80.4mg/m3 的暴露水平条件下, 1-BP 能对男性接触者有外周神经传导速度和神经行为的负面影响[3]。OSHA 在警告中还披露, 动物实验结果显示,1-BP 有肝脏毒性、生殖毒性和神经毒性,会使血细胞数量下降,抑制 生物体的免疫反应,在接受实验的啮齿类动物中可以看到肺癌、大肠癌和皮肤癌发病率提高, 是可疑的人类致癌物[1]。 到目前为止,OSHA 目前还没有制定工作场所中 1-BP 的允许暴露浓度(PEL),美国工业 卫生医师协会(ACGIH)目前建议的 8 小时 TWA 阈限值(TLV)是 10ppm(50mg/m3),但近 期 ACGIH 正在考虑将 TLV 降低到 0.1ppm(5mg/m3)[1]。
根据美国“职业安全健康法 1970” 第五章的通用条款,在 OSHA 没有建立 PEL 情况下,只要化学物的职业危害已知,雇主也必 须采取措施,保护雇员,所以,在接到 OSHA 对 1-BP 的警告信息之后,雇主必须向接触 1-BP 的雇员告知危害,在工作场所提供 1-BP 的物质安全数据单(MSDS),培训雇员正确使用 1-BP 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,当生产中使用的任何物料中 1-BP 含量若超过 1%时,该原料必须在 成分中做出注明[1],可见,OSHA/NIOSH 发出的联合警告就是对雇主保护雇员的及时督促。 我国现行的职业卫生标准,即 GBZ2.1-2007 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 分:化学有害因素》中并不包括 1-BP,但计生委下属的职业卫生标准化委员会对 1-BP 的关 注度很高,早已启动了 1-BP 职业卫生标准的起草工作,2013 年 7 月已经审议通过了 1-BP 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和 1-BP 的工作场所测定方法标准[4],会择日发布。 1-BP 的沸点是 71ºC,是挥发性较强的有机溶剂,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中,除呼吸防护 外,应同时保护皮肤和眼睛,如果操作中存在皮肤直接接触,应穿戴化学防护服和化学防护 手套。
呼吸防护应针对 1-BP 的蒸气和喷雾的过滤,宜首选全面罩呼吸器,对呼吸道和眼面 部皮肤同时防护,过滤元件应能有效过滤有机蒸气,如符合 GB2890-2009 标准的 A 类过滤元 件,当工作中存在含 1-BP 的喷雾时,在过滤元件进气侧必须同时有防护颗粒物的过滤元件, 如符合 GB2890-2009 标准的 P1 级或符合 GB2626-2006 标准的 KN95 级别的防颗粒物过滤元 件,
本文摘自3M中国官方网站